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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之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但是没有申请,现在还能补申请吗?
答:基于税局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三年内(例如以2019年算,往前三年,16、 17 、18年),有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但没有享受的,可以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地税局申请修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追溯那一年的加计扣除。 如果追溯成功,并能在税局系统中查询到相关数据,就可以进行奖补申报。
注:具体的追溯时间,还是咨询当地税局为准。
本文标签: 广西研发加计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