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服务提升计划(强能力计划 )。
强化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在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中,建立投入产出目标责任制。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鼓励在新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开展专利检索和分析, 有针对性地加强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将知识产权纳入高校和科研院所评价体系。推动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规避知识产权风险。(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知识产权局
)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服务机构拓宽服务范围,支持专利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形成一批专利服务业品牌机构。到2020 年,专利代理机构达到40家,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 95%以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南宁、柳州、桂林等3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吸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在试验区内培育一批众创空间, 支持专利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向创业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互联网 +专利”融合发展。(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知识产权局等 )
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评奖与展会模式,支持各类社团举办展会活动,将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打造成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知识产权转化会展平台。健全完善广西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市服务站、企业三级广西专利信息服务网络 ,加强专利基础信息开放共享,支持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专利信息服务创新。以广西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为依托,共同建设中国 —东盟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市人民政府等 )
(六)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计划(强保护计划 )。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建立自治区、市级专利保护工作责任机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 加强对专利侵权假冒案件热点、多发区域的专项整治;建立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的专利保护协作机制;积极开展中国— 东盟博览会等重点展会的专利执法保护。制定举报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办法。深入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肃查处商标侵权大案要案。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工商局,各市人民政府)
推进联合执法。建立执法信息定期沟通机制,形成专利、工商、版权、公安、海关等行政部门之间统一协调的行政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突出打击重大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南宁海关)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和案件移送标准与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相关制度, 明确信息共享范围、信息录入内容和时限。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例的宣传力度,震慑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分子,激发创新活力,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自治区高级法院, 自治区检察院)
构建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推动各市分中心建设全覆盖。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服务能力 ,不断拓展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功能。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化发展,为权利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维权等智力援助,发挥科技社团人才荟萃、专利汇集优势 ,将科技创新转化成经济发展动力。(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系统,将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广西社会信用系统。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诚信机制, 建立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建立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申请人失信信息披露制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
(七)专利人才培养计划(强人才计划 )。
强化本地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管理,编制培训教材,培养急需的人才。到2020 年,建成自治区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0家,国家知识产权人才达 5—10人,自治区“十百千” 知识产权(专利)人才达3000人 ,专利代理资格人员达1000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依托各类载体引进人才。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建立灵活高效科学的用人机制,通过“以才引才 ”和“团队式引才”模式, 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人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打造知识产权东盟小语种人才示范基地。与高校联合打造知识产权东盟小语种人才示范基地,加强与东盟国家高校的交流合作,为相关人才到东盟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实务提供机会。(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外办)
(八)国际交流合作计划(强合作计划 )。
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建设集知识产权展示、信息交流、交易代理、维权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作为与东盟国家之间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载体。(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外办、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广西博览局)
举办区域性知识产权交流活动。争取在南宁举办中国与东盟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公务人员交流活动,建立与东盟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协作网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积极承办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国际活动 ,逐步增强对区域知识产权业务发展的影响力。(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外办、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广西博览局等 )
建设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东盟10 国专利、驰名商标信息系统,为企业提供检索、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服务。开展东盟主要国家专利竞争态势、专利技术发展动向与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商务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支持企业进入东盟国家布局发展。引进熟悉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规则的机构聚集广西,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到2020 年,PCT申请量达500件。(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 ,广西博览局)
支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海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商务厅、外办、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广西博览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负责部署、统筹、领导、检查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方案, 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工作方案实施。
(二)深化改革创新。
建立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调查与监测评估。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 “三合一”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三)加强财政支持。
通过设立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引导金融机构以及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各市县要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四)营造良好氛围。
拓展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渠道,吸引各类社会力量投入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强化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广西知识产权政策法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 有效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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