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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的相关期限有哪些?
来源: 东创网 时间:2022-06-14

关于专利无效我们之前讲过一些内容,今天东创网小编给大家盘点一下专利无效宣告的一些相关的期限,如果错过了这些期限,很可能会导致一些无用功的出现,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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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效宣告的相关期限

1、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期限: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间。
2、无效宣告程序中提供证据的期限:无效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理由和提交新的证据,否则,可以不予考虑。
3、无效宣告请求费的期限:无效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4、无效宣告程序中委托书不符合规定,需要补正的期限: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未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委托书或者未写明委托权限的,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补正。
5、对“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专利权人自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答复。

二、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当专利被宣告无效时意味着法律将不会对该专利进行保护,具体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两种:
第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第二、但以下3种情形是不具有追溯力的,包括:
1、对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溯及力。
2、对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溯及力。
3、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溯及力。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无效的期限的相关问题了,大家可以做个参考,还想了解什么专利问题,欢迎咨询东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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